童樂居虐兒案多控7人 涉14項虐待或忽略罪

2022-06-24 00:00

涉案被告鄧月媛。
涉案被告鄧月媛。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虐兒案,繼早前二十七人被落案起訴,再多七名女職員被控十四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連同將轉介至區域法院的十七人,昨一併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出庭應訊的二十四人中,三人被加控共二十九項罪,並已完成轉介,押後至下月十二日於區院提訊;其餘二十一人則排期至九月十六日繼續在裁判法院再訊,以待準備轉介文件。全部被告續准保釋。
截至昨日共有三十四「童樂居」的職員被檢控,二十四人將轉往區院審理,十人則留在裁判法院處理,當中包括首名認罪的四十六歲資深幼兒工作者香詠珊,本周三被判即時入獄四個月。

昨新案的七名被告為五十歲鄧月媛、五十歲李慧心、五十九歲鄭淑貞、二十七歲梁曉彤、五十一歲梁善儀、四十九歲關佩華及五十七歲陳信興。除鄧月媛、梁曉彤及梁善儀為幼兒工作員,其餘均為前幼兒工作員。鄧月媛被控四罪,鄭淑貞及陳信興各被控三罪,餘下四人各被控一罪,控罪涉及十名受虐兒童,部分重複受虐,年齡由一至三歲。
准保釋禁參與照顧兒童工作

控罪指,七名被告於去年十一月九日至十二月十九日期間,連同其他人,在「童樂居」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分別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三歲男童F、三歲女童I、三歲女童AC、一歲男童R、兩歲女童W、三歲男童D、兩歲女童X、兩歲男童E、一歲男童T、三歲男童AG,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七人將押後至九月十六日於九龍城法院再訊,以等候控方準備轉往區域法院的文件,七名被告各准以一萬元現金擔保,期間不得返回「童樂居」、不得接觸院舍內任何職員及兒童、不得參與照顧兒童的工作。

至於準備轉介至區院審理的舊案,即有十七名被告昨亦再提堂,分別為四十四歲趙詠茜、二十三歲黃潔瑩、三十三歲卓凱欣、二十五歲莊嘉宜、二十五歲李晓儀、二十八歲趙運紅、三十三歲楊淑儀、六十三歲馮鳳豪、三十九歲陳綺雯、五十五歲陳麗娟、四十五歲伍家穎、二十八歲郭愛萍 、四十九歲陳玉玲、二十五歲鄧美欣、二十八歲周靈芝、二十五歲馮凱琍及五十三歲盧敏兒。
部分被告將再被加控罪名

馮鳳豪、陳麗娟及陳玉玲被加控罪名,並會分拆成兩案於下月十二日在區院提訊。經修訂後,馮鳳豪被控十五罪,指她於去年十一月十八日至十二月十三日襲擊至少九名兒童;陳麗娟及陳玉玲則共被控十七罪,即於去年十一月二十日至十二月十八日,襲擊至少八名兒童。新增控罪中,部分受虐兒童身分不詳。

其餘十四人則連同新案七人,一併於九月十六日續在九龍城法院再訊,以待準備轉介文件。據悉,控方將再加控罪名。
案件編號:九城刑事三七一三、三七三六——二〇二一;八八、一四一、二八五、四二二、五九七、一四九七、一四九九、一五〇〇——二〇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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