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片被姦案】證人指被告曾剖白是「第一次」

2021-11-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一歲中文大學經濟系男學生前年到夜店消遣時,在女友人介紹下認識女子X,X醉酒後被抬至時鐘酒店休息,後來獲女友人提醒服用事後避孕藥,才得知自己被姦而報警。男子否認一項強姦罪,女友人昨於高等法院供稱,她完全信任被告,當日才會「交個朋友畀(被告)照顧」,然而被告剖白他與X性交是獻上其處男的「第一次」,而他對於自己沒有使用安全套一事十分自責,亦向女友人指自己罪該萬死。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曾與X發生性行為,但指X當時同意性交。

被告王錦鴻Joesph,被控於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在油麻地百佳酒店一房間強姦X。就讀中大新聞系的女友人黃雅詩(Maggie)昨出庭作證指,她與X案發當日到尖沙嘴嘉芙中心飲酒作樂,被告晚上十一時許到達並認識X,她先行離開留下X與被告兩人繼續把酒談歡,而她完全信任被告才會交低X予被告照顧。被告翌日向她剖白指,自己與X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發生了性行為,更在X體內射精,故非常擔心X會因此懷孕,她責備被告的同時,被告亦十分自責,認為自己罪該萬死。

被告在錄影會面片段中指出,大家當時飲用威士忌溝綠茶及威士忌溝水,Maggie先行離開後X與被告單獨喝酒至清晨五時許,被告原本希望送X回家,但X沒有說出其住址,最終二人入住油麻地百佳酒店。被告指自己在事發前從來沒有到訪過百佳酒店,事發當日亦不懂得如何前往,當時則是在的士司機指導下到達該酒店。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二〇三——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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