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非法集結等罪囚八月
2021-06-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十月三十日屯門大興警察行動基地疑泄漏不明氣體,過百市民到場抗議要求警方交代,其中二十五歲男清潔工當晚戴口罩參與抗議活動,協助拆除圍欄,及以雨傘遮掩其他示威者,被捕後又被搜出一包索帶,他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等三罪。法官李俊文昨判刑時指,案件中沒有人受傷,案發地點並非交通樞紐,被告在案中並非主導角色,亦相信非法集結並非預先安排。李官就三項控罪共判被告入獄八個月。
李官指被告屬良好青年,並承認控罪,獲扣減三分一刑期,終就非法集結罪判被告入獄八個月,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判囚兩個月,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判囚兩星期;考慮三項控罪為同一事件,刑期同時執行,共判囚八個月。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七四六、七五七——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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