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不得向學生宣揚政治立場

2021-02-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針對以往有學校教材被揭宣揚港獨信息,有教師更因此被「釘牌」。教育局在長達二十六頁的《國家安全:學校具體措施》中,以大量篇幅規範教師言行,列明學校須確保教師秉持專業操守,不得向學生宣揚個人政治立場、在教材滲入偏頗或欠事實佐證的資料,亦須向學生指明國家安全「沒有爭辯或妥協空間」;學校亦須把牽涉《憲法》、《基本法》及國安教育的校本教材,存檔至少兩年,以便當局及學校管理層查閱。

《措施》列明學校須提醒教師刻秉持專業操守,不得向學生宣揚個人政治立場、傳達扭曲的價值觀、發表煽動性的言論、在教材滲入偏頗或欠事實佐證的資料、鼓動或默許學生參與校外政治活動等。學校須設校本監察機制,定期審視教學資源,有關《憲法》、《基本法》及國安教育的校本教材、課業及試卷等,須存檔至少兩個學年,讓當局及學校管理層有需要時查閱。

涉及國家安全議題的日常教學,《措施》亦有明確規範,訂明國家安全事關重大,教師須清楚列舉客觀事實和理據,「明確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國民的責任,涉及國家安全的議題沒有爭辯或妥協的空間」,培養學生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感。

人事方面,學校須教職員接受相關培訓,至於社工等非教學人員,學校亦須防範及制止違反《基本法》、《港區國安法》等的活動。處理員工行為不當個案時,校方亦須留意涉事員工應否停職、個案有否刑事成分,須否向警方舉報等。

當局亦要求學校防範政治活動入侵校園,確保圖書館藏書、刊物、單張,課室壁報板等,沒有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內容;禁止校外人士入校進行政治宣傳活動,所有校內進行或學校名義舉辦的活動,包括邀請校外嘉賓演講、校外導師授課,以至學生課外活動等,均須確保不會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為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事項,學校須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及國家安全教育」工作小組,成員包括校監、校長與相關教師,專責統籌校內推動與維護國家安全及國安教育。學校須每年匯報,首份年度報告須檢視現行情況,連同來年工作計畫,八月底前提交當局,當局範本以「部分教職員對國家安全的概念含糊」為例,要求學校列明有何改善措施,並列明屬「計畫中」、「部分落實」抑或「已落實」。所有措施須在二二/二三學年起全面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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