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就要受審 美英歪論連篇

2020-12-29 00:00

十二名涉犯嚴重罪行的港人,於潛逃到台灣途中,非法進入內地水域被捕,其中十人昨天在鹽田人民法院正式審訊,他們全部認罪,等候法庭擇期宣判。這宗案件中,各人涉嫌違法的事實十分清楚,內地執法當局將他們拘捕,交法庭審判,整個過程完全依法行事,這事如發生在任何國家,都會同樣處理。然而,美英官員和政客卻對此案歪論連篇,顛倒黑白,把受審者的罪行美化、英雄化,背後的政治意圖昭然可見。法庭稍後宣判時,料將公開更多真相,而各人日後返港受審,亦會披露在港犯案的內情,這都可以有力戳破美英編造的政治謊言。

涉嫌罪行明確 政客顛倒黑白

今次港人潛逃事件,傳媒一直有大量報道,只要持客觀態度,當可看到幾個基本事實。其一,這十二人都涉嫌在港觸犯嚴重罪行,當中包括收藏槍械、製造爆炸品和汽油彈、意圖縱火、暴動和洗黑錢等,警方都已掌握具體證據,各人正保釋候審。從案情可見,他們都不是和平守法的示威者,而是涉嫌以暴力進行抗爭的極端分子。

其二,他們為了逃避罪責,鋌而走險,棄保潛逃圖偷渡到台灣,這行為同樣違反法律,可說罪加一等,日後他們如返回香港,除了原來控罪外,上述罪行將會另行審理。

其三,他們在逃往台灣途中,於內地水域遭當地執法人員拘獲,根據法律,這屬於非法偷渡,而策劃者更涉嫌觸犯組織偷渡罪,罪行更嚴重。對違法入境者採取拘捕行動,是正常不過的做法,各國皆然,美英也不會例外。

從以上鐵一般的事實可見,這批人士不論在香港還是在內地被捕受審,都是因為犯了法,與其政治訴求無關,既然他們是嫌疑犯,就須經過司法程序,如最後被判罪成,便要接受法律制裁,失去自由是他們違法要付的代價。事情的本質清楚不過,可是美國和英國的官員及政客,卻對此視而不見,把事實的黑白扭轉。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就曾振振有詞說,十二名港人「並無犯罪」,只是「相信自己值得享有自由和不可剝奪的權利」,而美國駐華大使館昨天更稱,這批人的所謂「罪行」是尋求自由。早前英國內政大臣彭黛玲接見被捕人士李宇軒的妹妹時,也有類似表述,對其違法行為卻隻字不提。

操弄潛逃案件 罔顧犯法事實

美英政府操弄十二名潛逃港人的案件,只是把他們當作手中的牌,藉此攻擊北京和特區政府,這與其一直以來,在明在暗的種種舉動,有一條脈絡相連,為了達至其政治意圖,由始至終罔顧極端分子違法的事實,而為他們蓋上「自由民主」的偽裝。

內地法院依法審訊偷渡者,以至香港法院日後對十二疑犯的審理,都是中國主權下的司法內政,外國不可以強加干預,特別是他們涉嫌犯法已極清晰,美英的抨擊就更顯得橫蠻粗暴,但在大量事實面前,這些歪論終於會被戳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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