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律師料12港人案元旦前後審
2020-12-24 00:00(星島日報報道)十二港人其中十人被深圳鹽田區檢察院起訴,兩名未成年被捕港人將擇日舉行不公開的聽證。受其中一名港人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盧思位估計,被起訴港人的案件應該在二〇二一年元旦前後開庭,一月有一審判決結果,也不排除開庭之日當庭宣判。他預料十名青年基本可以確定都會被定罪,樂觀估計他們會在春節前全部被遣送回香港。
有關兩名未成年人士,盧思位預計檢察院會做出附加條件不起訴的決定,兩人很快會被送回香港。他指附加條件不起訴有六個月到一年考察期,他籲家屬主動向檢察院了解具體情況,包括考察方式、考察期限等具體要求,爭取當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十二港人家屬近日向港府要求到深圳旁聽,以及提供庭審直播,盧思位指今年因為疫情,法院可能會限制旁聽人數,但一般來講法院有義務保障每名被告人有兩名親屬旁聽,因此家屬可以直接與法院聯繫開庭以及旁聽事宜,以確定具體行程。至於庭審直播,最高院要求各地法院盡量直播庭審,但是否直播的決定權在各地法院,認為直播的可能性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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