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就遭律政司申破產 2020-12-11 00:00 Previous Next (星島日報報道)曾企圖將名下船隻「啟豐二號」駛往釣魚台宣示主權的保釣行動委員會主席、社民連成員羅堪就(羅就,見圖),前日遭律政司入稟高院申請破產。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明年三月十日處理。 破產呈請的呈請人為律政司民事法律科政府律師孔樂貽,要求法庭頒令羅堪就破產。翻查資料,「啟豐二號」於二〇一四年八月至十月間,多次違反海事處規定,包括沒有依令停航及企圖駛離香港水域等,船主羅堪就四年前被裁定罪成,判監一個月兩星期、緩刑兩年,以及罰款四千元。羅向傳媒表明不會交罰款,並會就案件提上訴。案件編號:高院破產案件二八八二——二〇二〇。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社工許麗明阻差辦公表證成 下一篇 【來論】活化新界先要釋放祖堂地 民政專員應砥礪前行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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