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助理珍珠奶茶擲警長囚三周
2020-12-10 00:00
王官認為襲警控罪嚴重,案情亦非輕,警員於驅散設防時遇襲,傷勢另加重刑罰,加上被告曾有一項同類暴力罪行案底。參考兩個情節較嚴重案例後,王官以監禁六星期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再因被告社區工作獲同事、家人、朋友等支持和肯定,終扣減刑期至三星期。
辯方呈上至少九封多名區議會議員包括其僱主巫堃泰、助理、街坊及家人的求情信,均指二十六歲被告林宇軒熱心服務區政,不求聞達,真誠關心街坊個案,屯門公園噪音減少其功勞甚大,疫情高峰期主動參與消毒屋邨;家人亦指其本性善良,案發後已深切反省有悔意。辯方又陳詞指案情並非嚴重,事主傷勢不重,當場可繼續執行職務;再者現場示威和平,只餘少量示威者,故引發暴力事件風險低。
案情指,今年五月五日晚上八時十七分有人群在屯門市廣場一期二樓聚集,受襲警署警長謝煒傑被派往現場處理,站於封鎖線後時,遭一名穿黑色T恤短褲黑鞋人士投擲一個珍珠奶茶膠杯,擊中右額致紅腫,黑衣人其後逃去無蹤。警方翻查商場及被告住所閉路電視片段,憑衣著鎖定被告身分,於五月十三日上門拘捕。被告在警署接受警誡後,主動在警員記事冊填寫「我一時衝動隨手攞起杯珍珠奶茶掟向警方,唔係有心傷害警員」,並解釋自己因警員進入商場而感到憤怒故犯案,事後已有悔意。案件編號:屯門刑事 一八七七——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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