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投票登記安排須審慎 曾國衞:考慮未成熟不強推

2020-11-2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特首林鄭月娥在日前《施政報告》記者會上,表明如有難題未能克服,難以勉強推行「跨境投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昨日解釋,就境外或內地投票研究須考慮預先登記安排、票箱運送、以至執法等多個問題,在考慮未成熟前不會貿然推出任何措施,沒有具體推行時間表,「沒有一定要做或者不做」。對於立法會議員、公職人員宣誓修例建議,曾國衞認為由特首為立法會議員監誓沒大問題,修例草案會清楚例明跟進違誓機制等。

曾國衞昨日出席《施政報告》記者會,表示當局正就境外或內地投票研究可行方案,在考慮是否推行及如何推行時,也要確保選舉在公平、公開和誠實的情況下進行。他提到,境外投票研究的考慮因素包括是否需要及如何為境外投票制訂預先登記的安排、如何能有效安全運送選票及票箱來往香港和境外投票站、投票及點票安排、如何應用香港的相關選舉法例及規則於投票及點票、過程中所涉及的風險、如何處理發生於香港以外票站的突發情況、如何維持票站秩序,以至就違反選舉法例的執法工作等。

他指出,境外投票涉及不少法律需要謹慎處理,仍在研究階段。至於境外投票能否趕及在明年立法會選舉前成事,他說政府對此採取開放態度,沒有具體時間表,「沒有所謂『褪軚』,如果考慮在未成熟前,我們不會貿然推出措施。我們沒說一定要做或一定不做,我們不會在未確保工作做好下強推。」政府正積極研究《選管會報告》及社會各界建議,制訂可行方案後,再諮詢立法會,及密切留意疫情進展。

當局並正研究在選舉增設電子派票、關愛隊等,完成研究便提交立法會審理,成熟先行。

另外,當局正研究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和《立法會條例》,列明宣誓方式、監誓人身分、處理違誓機制及後果,以反映《港區國安法》及人大常委會一六年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對公職人員宣誓的要求。

曾國衞說,將會研究在法例上明確訂定監誓人,暫時未有確實定案。對於特首會否成為監誓人可直接DQ違誓立法會議員,他認為特首為立法會議員監誓沒有甚麼問題,「特首作為特區政府及特區首長,如果由她監誓,我自己認為沒有甚麼問題,的確我們現時有不少法官就職時,由特首監誓。」

至於宣誓人若在成功宣誓後再有不符合要求的行為有何跟進機制,他說人大的解釋申明,公職人員需要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這是法定要求及條件,如果宣誓人違誓則不具備有關條件,理論上不能成為立法會議員,局方未來會在修例時清楚列明相關機制。

外界關注修例會否擴大涵蓋範圍至區議員,曾國衞指視乎人大常委會在一六年就《基本法》第104條解釋的「原則內容、規定」及本月就立法會議員資格所作決定,和法庭案例而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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