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通過新例 禁嘲笑他人口音

2020-11-2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法國國民議會(國會下議院)周四通過新法案,禁止基於口音歧視他人,並稱此行為是「種族歧視的一種形式」。法案以九十八票贊成、三票反對壓倒性通過。除了原有的種族歧視、性別歧視、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之外,新法將口音也列入可提起訴訟的歧視原因清單,觸犯規定者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及四萬五千歐羅(約四十一萬六千港元)罰款。法案將在數周內送到參議院審議。來自法屬波利尼西亞的議員賽吉,談到像她這樣帶着地方口音的人可能遭遇的困難。她接受電台訪問時說,有些人會帶着蔑視眼光看待這些口音。其他國會議員還譴責,有太多帶有濃烈口音的播報員被局限在播報橄欖球比賽或天氣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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