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鳳遭兄質疑戀情 認同周星馳不會娶她
2020-11-20 00:00
于文鳳接受代表周星馳的資深大律師文本立盤問,憶述〇二年初,周星馳主動要求她離開胞兄的證券物業公司,加入星揚海外有限公司全職協助他,並於同年四月一日簽下第一份協議書,聘任她為財務和物業顧問。她基於當時與周的關係,加上對方說簽約純粹為「扣稅」目的,故沒有留意條款細節,由於她的工作職責包括提供投資建議等,月薪二萬元明顯不足以反映她的工作量。儘管協議上沒有列明,但相信工資水平明示了她會有投資分紅。惟協議上不但未有列出她有分成,更沒有分成百分比。
于文鳳續指,直至同年聖誕節左右,她分別透過口頭和電話短訊與周星馳討論投資分紅的百分比,當她提出收取所有由她推薦的投資產品共一成利潤,周星馳表示 「OK」確認,她認為這個反應有商業效力。
至於為何當時恰巧於聖誕節左右,才主動提出討論投資利潤分配,于文鳳解釋,因為周星馳當時主動提出送她一部單車作聖誕禮物。而她不希望收到單車,反而憶起胞兄曾經質疑過她為了周星馳付出這麽多時間,究竟可以在戀情中獲得甚麼回報。她為向兄長證明她會從這段關係中有些「揸拿」,她便向周星馳提出確認投資利潤分配。
于文鳳憶述當時為提升周星馳的英語水平,以便進軍荷里活,兩人恒常以英語溝通,包括討論利潤分配口頭協議。案件編號:高院民事訴訟一五八四——二〇一二及一二四三——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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