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賭網洗錢集團 半年受注逾五億元
2020-11-10 00:00
以豪宅作投注中心的網上非法賭博及洗黑錢集團被搗破。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莫俊傑稱,案中犯罪集團自本年五月開始運作,透過在境外開設的四個賭博網站,收受市民下注賭波、賭馬和網上賭場等非法賭博,並利用虛擬銀行帳戶及轉數快,收受賭注及清洗黑錢。
集團成員在深水埗區及其他渠道,招攬一批急需金錢的人及無業人士,以數百至數千元報酬,誘使他們出讓個人身分在本地虛擬銀行,開設大量傀儡戶口收受賭注,集團亦向一家找換店購入預付卡,以方便交易。集團成員會透過不同網上遊戲平台、討論區、社交媒體等招攬賭客,同時向賭客提供貼士,吸引賭徒下注。
為掩人耳目,集團在大角嘴一個保安嚴密的豪宅屋苑,租用幾個單位作投注中心,處理賭注及清洗黑錢。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警司羅越榮稱,該部門連同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遂於上周六及本周日展開代號「月盾」行動,突擊搜查全港各處地點,共拘捕十七男五女(二十一至六十七歲),包括一名集團主腦、五名骨幹成員、十五名虛擬銀行戶口持有人、一名找換店東主。他們涉嫌非法收受賭注、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等罪行。
行動中,警方檢獲三百四十萬元現金、五隻總值一百萬元名表、一輛保時捷名車、十一部電腦、八十四部智能手機、二百一十四張預付卡、一批銀行文件和提款卡等,而財富調查組事後亦凍結了該集團超過五百萬元資產。警方相信,今次行動已瓦解本港首個利用新興金融科技運作的非法賭博及洗黑錢集團。
警方指出根據香港法例第一百四十八章《賭博條例》第七及八條,任何人從事非法收受賭注,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七年,而向收受賭注者投注亦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三萬元及監禁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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