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掌宜昌中院 審周永康系列案

2020-10-2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張忠斌擁有逾三十年的法院工作經歷,曾在湖北多家法院任職,審案戰績彪炳。〇六年十二月,被稱為「河南第一貪」的河南省人大原副主任王有傑受賄案在荊州市中級法院開審,這是該院歷來審理的第一位省部級高官。時任荊州中院副院長的張忠斌親自擔任主審法官。王有傑最終被判處死緩。

在張忠斌的履歷中,較矚目是二〇一五年一月起擔任宜昌市中級法院院長。張忠斌上任不久,該院就承擔起審理原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系列案的任務,瞬間成為「明星法院」。二〇一五年七月,周永康心腹、四川省文聯原主席郭永祥被指受賄四千萬多元,在宜昌中院受審,同年十月被判刑二十年。

周永康之子周濱、妻子賈曉曄涉及巨額受賄案,同樣在宜昌中院審理。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該院宣布周濱受賄、非法經營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同日,賈曉曄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周永康案主要由宜昌市政法系統調查取證,不過,無獨有偶,不少當年的「操刀手」現都已落馬,包括今年六月被免職調查的前重慶市公安局長鄧恢林。鄧曾任宜昌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而當年負責起訴周濱等人的宜昌市前檢察院檢察長孫光駿,二〇一八年被指大肆斂財、以案謀私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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