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行常客「王婆婆」:最錯是寫咗悔過書

2020-10-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經常手持英國旗在遊行示威中出現的「王婆婆」王鳳瑤,去年八月過關返回深圳寓所時,先遭內地行政及刑事拘留共一個半月,再被指涉干犯「尋釁滋事罪」須取保候審一年,其間不得離開深圳,至本月初回港。她昨公開過去十四個月的遭遇,稱曾被內地國安人員審問超過一百小時、被要求寫悔過書及拍攝短片承諾回港後不再出席示威活動,以及被送往陝西商洛市參加五天「愛國團」等。

王鳳瑤昨在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前議員朱凱廸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她提到,去年八月十四日凌晨經皇崗口岸過關往內地時被捕,當晚被帶到派出所,被行政拘留十五日,當局要求她簽署放棄上訴,其後又被帶往看守所刑事拘留三十日。她稱,被拘期間被審問逾一百小時,關於香港反修例示威的情況、是否認識朱凱廸等,又曾被要求面對中國國旗「罰企」數小時。

她透露,曾被要求寫悔過書及拍攝短片,承諾不會再參與示威及接受傳媒訪問,以及表明在拘留期間無受到虐待。她說當時出賣靈魂,以為寫悔過書後會被釋放,「自己一生最錯的事就是寫咗悔過書」。

離開看守所後,她被國安人員帶到陝西商洛市參加五天愛國團,向她展示國家發展迅速,期間要持國旗拍照、唱國歌、看愛國電影等。「我差點死在內地,爆血管也不知道,血壓高至二百度,所以在看守所的時候,日日帶我去見醫生量血壓,怕我會死,我也很怕會死在看守所。」她短期內不敢再踏足內地,會在香港繼續抗爭,又呼籲社會繼續關注被扣押內地的十二名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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