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黃斑激光治療搞錯左右眼

2020-10-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兩所公立醫院近日接連發生有關激光眼科程序的事件,大埔那打素醫院一名醫生誤用較高激光能量進行治療,術後黃斑水腫增多及視力輕微下降。而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一名醫生,原本應為病人左眼做激光醫療程序,但錯誤向病人右眼注入數發激光。醫管局昨向公眾致歉,兩所醫院分別成立根源分析委員會,調查事件和提出改善建議,並須於八周內向醫管局總辦事處提交報告。眼科統籌委員會亦跟進事件,並監察醫院執行改善建議,避免再發生同類事件。

首宗醫療事件涉及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一名病人,他於本月十二日在專科門診接受黃斑激光治療程序時,激光儀器發出的激光能量較原擬使用的能量高,微脈沖激光設定亦有偏差,醫生發現後即時重新調校手術儀器至合適水平,繼續完成餘下程序。該名病人上周三返回醫院接受檢查時,初步發現黃斑水腫增多及視力輕微下降。

另一宗在本月十二日,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一名病人左眼本應接受黃斑激光治療,但醫生向病人右眼注入數發激光,病人當時未有表示不適;醫生發現錯誤後,重新調整儀器至正確位置,完成左眼治療。

眼科專科醫生羅智峯表示,針對黃斑點激光治療出現事故的機率十分罕見,認為醫生應十分謹慎。不過他指,由於黃斑病患者的水腫情況隨時有機會惡化,導致視力出現下降情況;若要判斷病人是否因激光過高導致眼睛受損,最普遍的方法為檢查病者黃斑點有否出現明顯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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