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女認「私了」候判

2020-10-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十月初全港爆發反《禁蒙面法》示威,多區現堵路、縱火及「私了」事件。內地遊客及本地男子疑分別因拍攝示威者「大頭照」及在清路障時被誤認為警察,慘遭至少十人圍毆。涉案的一對本地男女及埃及籍男子,昨在區域法院承認蓄意使人受嚴重傷害及傷人罪,還柙至本月二十八日判刑。辯方在求情中透露,其中一名受害人事發時手持磚塊,年近六旬的被告為保護年輕人才鹵莽用長棍棒打對方。

五十六歲清潔工羅偉華承認於去年十月五日及六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一帶,蓄意傷害內地遊客X及本地男子Y。二十二歲售貨員黃綺婷及三十五歲埃及裔地盤工人Ahmed Fawzi Elsayed Soliman則承認傷害X。

案情指,去年十月五日晚,X步行回旅館時,遭一名女子扯他的衣服阻止他離開,引來約三十名黑衣人包圍及襲擊,包括三名被告,三人均沒有蒙面。當中,羅用棍狀物打向X的手、黃打開雨傘及推了X一下、SOLIMAN則趁X跌倒時踢他一腳。

X被打至頭破血流,報警後前往廣華醫院治理。他的眼皮、頭部、手腳、腰背等位置受傷,現已康復;另在襲擊中丟失現金、銀行卡、電話等物品。

翌日凌晨二時,男子Y在旺角喝酒後乘的士回家時,遭雜物擋路。他下車搬開路障,隨即遭約十名黑衣人包圍,質疑他是警察。Y否認並解釋,但仍遭人拳打腳踢及以竹枝襲擊,期間羅棒打他兩次。Y的同行友人解釋Y飲醉酒,眾人才停手。事後Y的頭部、眼眉及手腳受傷,現已完全康復。

三名被告均沒有案底。辯方大狀替羅求情稱,當晚羅得知旺角區有示威活動,他擔心年輕人遇襲,故帶同工作時撿到的金屬管到現場,打算保護年輕人。事發時他見到X手持磚頭,羅見狀遂喝令對方「放低」及棒打對方,形容羅當時被憤怒蒙蔽,做出與性格不符的行為。

辯方亦指黃僅推了X一下及撐傘,並無意傷害X;SOLIMAN更不是示威者,當晚剛好在附近買煙,聽到有大叫X打人,才上前摻一腳。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一五四——二○二○。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