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于漸:港法制可助力深圳營商環境

2020-10-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深圳特區成立四十周年之際,中央亦致力推動深港合作。本身為經濟學者的香港大學首席副校長王于漸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深圳現時正處於轉型階段,由過往主力發展電子及電競產業,朝向科技創新的方向進發,惟發展創意產業將會面對版權等一連串難題需要處理;一水之隔的香港則是採用普通法的地區,對私有產權的保障更為全面,因此可以即時補位,為深圳的商業機構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助當地建立更便利的營商環境;同時深圳亦為香港的高端產業帶來新機遇。他稱,若深港兩地能夠加強合作,將可互補長短,繼續成為良好的合作夥伴。

香港大學首席副校長王于漸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由於深圳為最接近本港的內地城市,因此至八十年代起,已有不少商人在深圳設廠,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同時本港商人在當地設立據點,在生產貨品時亦可壓低成本,兩者互利互惠。

惟他強調,本港商家多年來在深圳營商,同時亦逐步改善當地的營商環境,最典型例子為定下「三來一補」的合作形式,來料加工不用徵稅的,以減低營商成本。

隨着深港兩地商貿往來增加,王于漸強調,香港現時最大的優勢,為本港是中國境內唯一採用普通法的地區,對私有財產及個人自由的保障較強,法律上採無罪假定的原則,有助創新產業的發展;在有關法例下,在未有法庭判決之前,法庭一般假定版權屬於生產或營運者。反觀中國其他成市均採用大陸法,在未有法庭判決前,部分商品難以判斷版權誰屬。

王于漸稱,新興科技走在市場領先位置,但法律條文卻源於過去發生的事情,因應普通法對知識產權的保障,將更有助於新興產業的發展。他稱,雖然深圳主體仍應用大陸法,但在商業體系上卻不斷演變,以便利通商,因此亦會學習普通法的概念,此時香港的法律人才便大派用場,為深圳的商業機構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同時為兩地培訓熟悉普通法的人士。

深圳近年不斷發展科技金融業,王于漸指,由於科技金融產品眾多,涉及多項版權問題,因此正好為香港金融機構帶來新機遇,可走入內地發挖更大的市場;同時香港在醫療產品及生命科技等領域,仍有相當大的優勢,反而深圳現時過去主力發展電子及電競業,因此香港亦可為深圳的發展朝向多元化,互補長短。

王于漸亦指,深圳本身高等學府不多,惟卻吸納全國的人才,當中包括為處毗鄰的本港,因此香港教育界若能不斷提升學術地位,並可應聚焦科研的發展,香港亦可隨着內地的升軌,不斷發展。

本港土地供應不足,香港大學首席副校長王于漸提及,位處香港中心位置的葵涌貨櫃碼頭,隨着本港整體發展,現時正處於「高價用地」,因此若能夠另覓地點重新安置,將能夠釋出大片土地資源興建房屋,相信將為正確的發展方向,惟選址需要具體研究,除了連接香港主要幹道外,同時亦需要與大灣區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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