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藝人參演「十一晚會」 最高可罰50萬台幣

2020-09-2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兩岸關係緊張!台灣藝人歐陽娜娜、張韶涵將在大陸央視國慶晚會上獻唱《我的祖國》等歌曲,台灣陸委會呼籲不應參加相關活動,藝人如仍執意演出,擬針對其後續演出內容作必要行政調查。台灣文化部昨天表示,如果確認違法,最重可處新台幣五十萬元(約十三萬港幣)罰款。

國慶將至,歐陽娜娜將與香港、大陸藝人合唱《我的祖國》,張韶涵將與其他藝人合唱抗疫宣傳歌曲《守護》。中央社引述知情人士稱,大陸十一晚會是特殊場合,參演藝人又唱逢迎對岸的歌,有很明顯的合作意向,影響整體國家利益、尊嚴跟社會觀感。

由於歐陽娜娜的父親是國民黨發言人歐陽龍,因此格外受到兩岸政界關注。歐陽娜娜心情似乎不受風波影響,昨日還在社交媒體Instagram上發照,並以英文寫道「生活很美好(life is wonderful)」。去年她曾被質疑支持「台獨」,她迅速表態自己是中國人。 

另外,台灣阿美族歌手楊品驊二十日在海峽論壇中演講時,主張「兩岸同文同源,血脈相連」,並說「我是驕傲的中國人」。台灣原住民協會指出,原住民族不是中華民族,絕非同文同源。任何個人前往中國大陸應嚴守台灣法律,勿被利用,成為大陸統戰台灣的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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