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子杰偕友遇襲案 接應車手判監46月

2020-09-2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去年八月底在佐敦午膳時遭伏擊,獲同行友人及時以左手擋刀逃過一劫,友人事後左前臂大範圍腫起。兩名負責接應的十六歲和三十歲車手,早前被裁定串謀蓄意傷人及無牌駕駛等罪成。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昨形容本案是「嚴重」和「邪惡」,法庭絕不容忍任何人聘用未成年少年犯案,或基於政治理由施行暴力,乃判少年入教導所,而售貨員則判監四十六個月,另下令禁止兩人考取任何駕駛執照十五和十八個月不等。

陳仲衡法官批評案件中兩名被告,三十歲售貨員羅建華和十六歲少年何力桓,貪圖錢財而傷害他人,幸好岑子杰並沒有受傷,而他的友人羅國偉傷勢尚算輕微。但倘若沒有羅的勇氣,想岑子杰必會遭受重傷,因為案中的施襲者所用的武器包括牛肉刀和棒球棍等。而且兩名被告刻意安排口罩和假車牌等意圖掩飾身分,可見眾人是精心策劃而犯案。

羅有九次刑事案底,而他當時聘用未滿十六歲的少年何力桓,一同參與一宗「令人髮指的罪行」,故須負更高刑責,亦為本案加刑理由。岑子杰為活躍社運人士,法庭相信案件主謀是基於他的政治理由而聘任兩人施襲。法庭須阻嚇任何人因為政治理由而襲擊他人,儘管兩人可能只是對政治不聞不問,純粹收錢犯案,但他們的罪責須跟主謀相同。

何力桓求情時指希望法庭判處他入勞教中心,儘管法庭接納他只是被利用,而且年紀尚輕,但判以入住勞教中心未能反映案件嚴重性,須判處羈留教導所以加強其更生發展。法官引述其勞教中心報告,指他僅有中一學歷,已輟學兩年,而且缺乏家長指導和管教,在羈留期間亦曾與其他囚友發生打鬥。

偵緝督察徐浚銨代表警方表示,尊重法庭判決,至於案件尚在調查中,兩名施襲的非華裔兇徒至今仍在逃,但警方強絕對有能力及信心偵破這類案件,絕不姑息暴力。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八八〇——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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