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指內地海警無越境執法
2020-09-21 00:00
現年二十九歲,被控暴動罪的李子賢,其父指自己曾在上月二十八日到香港仔警署報警,一提及兒子的姓名時,警方指其子已被拘押在鹽田看守所。他希望港府會幫他「搵返個仔返嚟」,他指自己連兒子是否真的在鹽田看守所也不知道,希望港府可幫忙證實,即使不可探望,「起碼提供一張相、一封信」,讓家屬知道十二人是否真的在鹽田。
就灣仔警署昨日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有六名港人被內地執法機關拘留,報案人要求警方提供協助。警方會與相關部門繼續積極跟進事件。據了解,案中十二名港人是在內地水域被捕,事件中內地公安沒有越境執法,而雷達紀錄亦沒有內地海警船進入香港水域。
警方發言人表示,香港警方於八月二十八日循相互通報機制,接獲內地執法部門通報,指於八月二十三日在內地水域拘捕十二名港人,涉嫌非法入境內地(偷越國(邊)境罪),內地執法部門正依法處理。
發言人又稱,在接獲通報後,香港警方即時通知被捕人士家屬,並向家屬提供向特區政府求助的渠道。相關部門會繼續與當事人家屬保持緊密聯繫,跟進事件,以提供適切協助。
因應公眾關注,水警指揮及控制中心曾檢視八月二十三日上午的航行監察系統記錄,未有發現任何內地海警船進入或停留本港水域,當天上午亦未有接獲任何上述報告或市民求助。因水警輪日常調配涉及行動細節,不宜公開。警方強調該十二名港人被內地執法部門拘捕,行動與香港警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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