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漢認拉過大廈門 教唆犯案表證成立
2020-09-11 00:00
被告Progin Marc Gerard(見圖)表示,他○七年退休後便鍾情於拍攝自然風景及紀錄生活百態和社會事件,題材包括雨傘運動及六四晚會等。他強調自己是個紀錄攝影師,拍攝時會真實地呈現現場情況。
事發前他從新聞得知中環有示威活動,在活動之初便開始拍攝,人們舉起「五大訴求」手勢遊行,當中不乏打扮得體的上班族。他在遮打大廈附近聽到一些噪音,見到記者正與事主爭執。他憑經驗知道事主是內地人,又覺得記者與人爭執的情況罕見,他遂舉機盡量拍攝事主的正面及人群,想構圖好看些。
當時他只專注於拍照,沒有留意現場的人分別在做甚麼,也聽不懂人們在叫甚麼口號。正當事主走近遮打大廈門口時,他覺得在門旁的角落會拍到好看的照片,故趨前走過去舉機拍攝,惟當時玻璃門擋住那個位置,他承認拉動過那道門,但否認將其關上,亦不認為拉動了門會阻礙事主進入大廈,及後事主被襲更是他預計之外的事。他多次強調,他只想拍好相片,沒有其他目的或意圖。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五一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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