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警今布防鐵腕執法 籲勿參加非法遊行

2020-09-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就連日有人在網上不斷鼓吹參與今日發起的九龍非法大遊行,甚至聲言要「重燃戰火」及「絕地反擊」,似有不軌企圖,警方再次警告遊行是未經批准集結,且風險頗高,提醒公眾任何人組織或參與相關活動,均有可能觸犯《公安條例》及「禁聚令」,呼籲大眾市民切勿參與違法活動。據了解,警方已部署足夠警力逾二千人應付,且會果斷執法,絕不手軟。

網民發起以「大吹雞」為名的「革命初始——油尖旺區大遊行」,定於今午二時半起行,計畫由旺角沿彌敦道步行至尖沙嘴。網民並教參與者要做足準備,例如屆時要帶衫替換,到達及離開穿普通顏色衣服,遊行期間則穿黑色衣服,並須帶備雨傘,又呼籲「和理非麻煩留一留喺度,務求同勇武手足齊上齊落」,背後似有不軌企圖。

警方昨在社交網站專頁指出,就網上有人發起今日在九龍區遊行,警方早已發文提醒公眾,任何人組織或參與相關的活動,均有可能觸犯《公安條例》及《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然而,昨日仍有人於網上繼續鼓吹他人參與是次非法活動,更聲言要「重燃戰火」、「絕地反擊」。

警方再次警告,該活動屬於未經批准的集結,亦屬受禁群組聚集,任何人組織或參與,甚至進行暴力衝擊,均屬違法。據了解,警方評估形勢後認為風險頗高,今日會在西九龍一帶部署逾二千警力,其他警區亦會提高戒備,如發現任何涉嫌違法行為,定必立即介入及果斷執法,絕不手軟。

同時,警方發言人呼籲市民,屆時避免到旺角一帶以免受牽連;由於現時正值防疫關鍵時期,進行任何受禁群組聚集均有可能增加病毒擴散的風險,危害公共衞生安全,行為極度自私。根據《公安條例》,任何人如參與非法集結而被定罪,可處監禁五年(公訴程序定罪)或可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年(簡易程序定罪)。

今年四月十八日,警方拘捕黎智英、李柱銘在內共十五人,涉嫌於去年八月十八日及十月一日反修例示威遊行中,違反「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另外,何俊仁、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與陳皓桓則另涉「公告未經批准的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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