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封存證物七天待法律行動

2020-08-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是在搜查壹傳媒大樓行動結束後,致函該集團詳列警方檢走各項證物,並表示有關證物已封存,若七日封存限期屆滿前不見法律行動,會解封證物作調查,而壹傳媒黎智英等人昨入稟申請禁制令。

據悉《蘋果日報》法律部是在前午接獲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信件,指部分證物被涉事人的代表律師及大律師指稱牽涉「法律專業保密權」,警方已將有關證物妥為封存。該些證物會在檢取當日起封存七天,以便《蘋果》或其法律代表提起訴訟程序以確立保密權,若不見法律行動,證物將在七天屆滿後、即下周一解封,警方即可查閱。

信函附錄詳列警方檢走各項物品,除日前披露的多部電腦及伺服器,還有十一份保險檔案、四份汽車保險索賠檔案、一份交通意外檔案等二十二項文件,另有四份個人檔案涉及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及《蘋果日報》慈善基金,至於二樓一個房間外的書桌上及櫃桶內數疊文件亦被檢取。據悉,該樓層大部分範圍屬編採部門。

另外,十四名市民昨前往黎智英位於何文田嘉道理道大宅外示威,眾人按照「限聚令」規定二人一組,高舉寫有「嚴懲賣國禍港黎智英」等橫額標語高呼口號,逗留約半句鐘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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