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思而行】國家安全和管治能力的關係

2020-08-06 00:00

自從一四年行政長官選舉法案被否決,接着發生的:佔中事件、反對逃犯條例抗爭、新冠肺炎、國安法實施、香港捲入中美地緣政治對抗、抗爭派爭取立法會過半數、DQ十二位議員提名、政府提出押後選舉、部分西方國家有限度制裁香港,影響香港的政治經濟民生的事件可謂層出不窮。

新加坡立國之初,面對相比香港現時更嚴峻的國家安全情況。新加坡一直被形容是「馬來人海中的華人」,李光耀能夠克服問題,主要是靠管治能力,人民的支持和對政治和國際形勢的精準判斷。目前捲入大國博弈的香港社會和負責管治香港的政府團隊,如果缺乏對全局,管治能力和對國際形勢的政治判斷,繼續容許深藍深黃兩派繼續惡鬥,或者繼續循着「全港跟着政總走路,政總跟阿爺走」這條軌跡走下去,不穩定的局面不會見底,香港繼續沉淪,前途堪慮。

被抗爭派牽着走「有排搞」

「一國兩制白皮書」作者強世功在最新一期「港澳研究」發表了一篇二十頁有關治港方針的文章。文章也是以中英香港前途談判作為起點,重溫了鄧小平的論述。文中提及《基本法》是否需要序言的爭議,但始終「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還是寫進了第一章之前的「序言」之中。強世功教授是哲學家,文章把中國政治語言體系中的「道路」(或路線)、「方針」、「政策」、「策略」和特區政府熟悉的「政策措施」分得很清楚。

「一國兩制」是不變的方針,「高度自治」不等於完全自治,中央政府也不接受英國政府權力下放給蘇格蘭(devolved government)和蘇格蘭可以透過公投脫離英國這概念。「港人治港」就是香港的中國人治港,但鄧小平的並沒有說只有深藍陣營才可以治港。傳統民主派陣營一直未能把握這些論述和觀點,而且一直被抗爭派牽着鼻子走,支持和勇不分,加上以公務員為主體的特區政府未能在關鍵時刻對政治形勢作出正確判斷和有效的政治領導,於是香港發展到了現在「有排搞」這地步。

未能拿揑「兩制為用」的空間

強世功文章也特別提及「……中央治港方針是『活的基本法』」,當中重新闡述「一國為體,兩制為用」基本法立法原意。定立「國安法」的原意,相信是中央政府極不願意見到香港繼續在偏離一個國家這條道路上走下去,於是不惜一切代價繞過香港特區政府急急定立罰則。特區政府官員,過去一直在狹窄定義的「政策措施」之中打滾,未必完全了解「道路」、「方針」、「政策」、「策略」這些思維,有可能以為只做到強力執行國安法罰則就等於完成了所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而忽略了管治能力,爭取一般中間市民的支持的內部政治目標。香港社會不缺國際視野,中央和特區政府理應容許甚至鼓勵社會各界,盡量以香港為本位,利用香港的軟實力並在「兩制為用」之下賦予的空間,為香港和國家在國際社會開拓更多空間,這樣才是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真正責任。

龍家麟

民主思路理事及聯席召集人(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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