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圍警總案 黃之鋒林朗彥11月審

2020-08-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於去年六月二十一日至翌日,號召群眾包圍警察總部。黃之鋒及林朗彥否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三罪,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預審,案件暫訂於十一月二十三日開審,預計需時六天,屆時會傳召十七名控方證人,黃之鋒強調將爭議警方以不合理手段強行破解其手機,以檢取涉案證據。至於已承認兩罪的周庭,獲押後求情及判刑至審訊完結。三人現准減少報到次數為每周一次。

黃之鋒及林朗彥否認全部控罪;周庭早前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

案發當日約清晨七時起,已有大批示威者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聚集,其後衝出夏愨道及添美道,以圍欄等雜物堵路,促請政府回應「五大訴求」。直至十一時許,現場逾四百名示威者聚集,周庭與另外兩名男子A及B出現,A及B分別以揚聲器煽動在場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而周庭則在旁參與行動。兩名警員為阻止示威者堵路,於是在警總汽車入口設立防線。約十五分鐘後,一輛警車欲駛入警總時,遭示威者包圍,周庭等人站在車旁,重複呼籲示威者分批圍堵警總兩個出入口。未幾,數百人逐漸走至軍器廠街,而涉事片段被女警、閉路電視等渠道記錄下來。

至下午時分,分別有數千人聚集軍器廠街、軒尼詩道、夏愨道等街道,周庭從旁協助男子A手持擴音器及卡紙、重複高叫口號、在警總外黏貼卡紙,而在場示威者則向警總擲雞蛋、罐頭、塗鴉、破壞閉路電視系統及堵路,致六十一個緊急求助電話未獲即時處理,警總職員未能出入,更有七名警員及八名餐廳員工被包圍時感不適,需電召救護車到場。是次集結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擾攘將近十五小時始落幕。

黃之鋒庭外表示,將爭議警方早前沒有知會其代表律師下,強行破解他的電話,從中提取資料證據作起訴。林朗彥堅稱當日包圍警總是正義之舉。周庭則籲香港人繼續堅守信念。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二二八九——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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