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認殺童坐27年冤獄 江西漢無罪獲釋淚崩

2020-08-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七年來,他一直不認罪,並向各級法院寫信喊冤,終於換來了自由。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昨天再審張玉環殺童案,最終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無罪。已經五十三歲的張玉環即日獲釋,重返家鄉,與家人團聚,相擁而泣。

法院宣判後,法院有關負責人代表該院向張玉環賠禮道歉,並告知其有申請國家賠償的權利。張隨後被接到一家賓館洗澡後回家。昨日傍晚,隨著村口一陣陣鞭炮聲響起,身披紅綢帶的張玉環,下車的第一聲連問:「媽媽呢?媽媽呢?」見到母親後,張玉環與母親、妻子及兩名兒子相擁而泣,情緒激動。

張玉環的長子張寶剛說,父親一直堅稱是冤枉的,告訴他:「你要相信我,我總有一天會被平反的。你們兄弟倆照顧好自己,等着我出去。」二兒子張寶仁說,在他懂事以後,每天都在夢想着與父親團聚的一刻。

案發於一九九三年十月,南昌市進賢縣張家村兩名失蹤男童浮屍水庫。兩天後,村民張玉環被公安認定是疑犯。張玉環堅稱無罪,更指公安在辦案過程中,對他拳打腳踢,甚至放狼狗咬他,向他逼供,被判死緩。多年來,家屬一直為案件奔走。二〇一八年六月,江西省高院決定立案覆查,去年三月決定再審,終於還其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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