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向林鄭上訴 指判監無損校譽

2020-07-3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日前通過即時解僱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事隔一日,戴耀廷決定向港大校監,即特首林鄭月娥,就解僱決定提出上訴。他披露向校委會提交的書面陳詞,提及港大教務委員會早前已建議保留其教席,認為校委會沒有理由不接納;他又指自己無濫用教師權力,判監亦無影響其學術聲譽或校譽。港大學生會則發起聯署,向校委會提出三大訴求,包括撤回解僱戴耀廷的決定。

戴耀廷昨於網上撰文,稱決定向林鄭月娥,就校委會辭退其的決定提出上訴。他坦言雖然知道這上訴不可能成功,但不會讓林鄭月娥在傷害香港學術自由的事上置身事外;至於之後是否會提出司法覆核,他稱仍有待與律師團隊商量;未來他計畫用一至兩年時間完成一本有關法治的普及讀物,亦會在香港社區推動法治教育。

他又公開提交予校委會及教委會的文件,其中在向校委會提交的十頁陳詞中,提及作為港大最高學術機構的教委會,早前已建議保留其教席,由學者決定他是否適合留在大學任教是最恰當,認為校委會沒有理由不接納此建議。

陳詞又指,戴耀廷發起佔中為爭取普選,非因個人私利,亦無濫用教師權力,即使判監亦沒有影響其學術聲譽或校譽,繼續獲得海外大學的邀請,近期更有倫敦院校邀請其擔任訪問學者,印證教委會建議,適合在大學教書。

教育局表示根據《香港大學條例》,戴耀廷提出的上訴,收到後會處理。局方指,教職員的聘任、升遷及薪酬待遇事宜屬港大的自主範圍,港大會按其既定機制處理該等事務,政府並不參與其中。強調港大須確保良好管治及向公眾問責,以按其使命及角色有效運作,並符合學生和社會的最佳利益。所有學校,包括專上院校,均是學生學習和成長的地方,教師的言行對學生成長影響深遠,因此必須秉持專業態度和操守。

港大學生會昨晚發起師生校友聯署,強烈譴責抗議校委會日前會議結果,並向校委會提出三項訴求,包括撤回解僱戴耀廷之決定、八月十日前書面公開推翻教委會建議之理據,以及要求檢討及修改《香港大學規程》中,包含校委會主席在內的校委會校外委員任命程序;聯署將於本周日截止。

另外,前港大校委會委員、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陳祖為日前發文,斥校委會堅持解僱戴耀廷,形容這是港大歷史無法洗脫的重大污點。校長張翔則向教職員發信,指不適宜公開或評論事件細節,大學有嚴格程序處理人事問題,強調整個程序已經超過一年,相關人士有充足的機會及權利作回應。他又呼籲大學成員團結,共同應對未來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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