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四人涉違《港國安法》被捕

2020-07-30 00:00

鍾翰林被押上警方私家車帶走調查。
鍾翰林被押上警方私家車帶走調查。

(星島日報報道)《港區國安法》成立後,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涉嫌聯同前發言人何諾恆等人,在名為「創制獨立黨」社交專頁發表建立「香港共和國」等宣言,警方國家安全處人員調查後,首次採取行動,拘捕鍾及何等四名涉嫌有關青年,鍾亦成為首名被捕知名「港獨派」人士。

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三男一女(十六至二十一歲),包括就讀專業教育學院一年級、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十九歲),以及同齡的前發言人何諾恆,還有香港神託會培基書院中五學生、鍾的女友何忻諾(十七歲)。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晚講述案情時稱,該處人員昨午三時分別在元朗、沙田及屯門拘捕四人,檢走電話、電腦及文件等證物。他們涉嫌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在社交平台成立宣揚主張香港獨立的組織,並組織綱領,聲稱要建立香港共和國,進行不設底線鬥爭,並團結所有獨立派行動,亦有宣言煽動他人加入,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第二十條,即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分裂國家,以及第二十一條,即煽動、協助、教唆和資助分裂國家罪名。據悉該兩條罪行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消息稱,鍾翰林為「創制獨立黨」主腦,以建立香港共和國為目的,他涉聯同女友何忻諾及何諾恆,在以該黨名稱註冊的facebook專頁鼓吹香港獨立等訊息。記者翻查專頁留言,註明「香港只有獨立一途可走」,揚言「奮起鬥爭,不設任何底線」。

李桂華補充,警方會按警察條例處理拘捕調查過程,被捕者可與律師會面,至於拘留四十八小時後處理方式,會視乎證據與律政處商討。

學生動源自一六年成立後,一直宣揚香港獨立,及至上月三十日《港區國安法》實施前,突宣布停止香港地區一切事務,並遣散香港成員,並設立外國分部,鍾翰林同日退出組織,但學生動源facebook本周日發表《抗衡中國民族主義、建構香港民族主義》的文章,文末更列出「香港人建國」等涉嫌違法標籤。另外,鍾涉嫌於今年五月十四日凌晨,在立法會示威區涉嫌毀壞屬於「保衞香港運動」成員的國旗,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七日審訊。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講述案情。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講述案情。
創制獨立黨成立宣言,有「香港只有獨立一途可走」字句。
創制獨立黨成立宣言,有「香港只有獨立一途可走」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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