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後立法會選舉 是適當選項
2020-07-27 00:00香港昨天新增確診達到一百二十八宗的高水平,顯示疫情第三波仍然猛烈,未見放緩。香港大學醫學院院長梁卓偉預測,即使當局已收緊防疫措施,確診數字起碼要兩個半月後,才有望回復到第三波前的水平。依此計算,現在到九月六日立法會選舉投票,仍處於疫情高危期。從防疫角度看,競選與投票將有百萬計市民參與,病毒散播風險極高,如因此引發更大爆發,不但抗疫努力完全白費,還將疫情拖長,令經濟民生受傷更重。因此,押後立法會選舉是適當選項,政府應當機立斷,盡快決定。
由於感染病例持續高企,政府正考慮「加辣」收緊限聚措施,進一步減少市民社交接觸與聚集,以堵截病毒傳播,但立法會選舉卻與此背道而馳。可以預見,一個多月後的九月六日,將有數百萬市民湧往投票站投票,大批助選人員在各區積極拉票,與選民緊密接觸,如此「熱鬧」的全城盛事,將違反所有防疫「禁忌」,帶來廣泛的感染危險。今次疫情爆發第三波,主要原因正是早前當局急於鬆綁,終於「一放就彈」,如果政府不吸取這慘痛教訓,讓選舉繼續進行,疫情隨之大反彈的可能性極高。
至於由現在到投票日的競選期,因受到限聚令限制,許多慣常的拉票活動,如設街站、舉辦地區集會、「洗樓」探訪街坊等,都不能進行。須知道,為數甚多的市民,仍是通過上述途徑取得候選人的訊息,如果在未來個多月,競選活動繼續要「不正常」地進行,對許多候選人而言,實難言公平。
此外,現時有約二十萬香港市民居於內地,出入境正受防疫措施影響,如果到投票時,限制仍未撤除,他們將難以回港投票,不能享有公民應有權利,這也是很不公平的事。有人提過一些解決方法,如在內地設票站或用電子投票等,但因技術困難多,時間又倉促,根本不可行。
延期不違法 須當機立斷
面對嚴峻疫情,政府必須科學地評估如期舉行立法會選舉的「播毒」風險,如果找不到可行及可靠的防疫方法,就應認真考慮押後,並盡早拍板。此外,政府還要考量,在種種限制下舉行選舉,是否違反公平原則,若然,便不應繼續。
應否在「疫境」中進行選舉的問題,非香港獨有,據國際民主與輔助選舉研究所(IDEA)的統計,至本月二十二日止,原定舉行選舉或公投的國家與地區中,有百分之六十六將之延遲,以減低風險,可見國際上押後選舉相當普遍。
從法理的角度看,立法會選舉延期也不違法,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就指出,根據《立法會條例》,特首有權指定新一屆立法會的開始日期為明年十月,而特首可同時指示立法會主席召集本屆立法會議員,舉行「緊急會議」,繼續處理立法事務,直至一年後舉行選舉為止。
既然押後立法會選舉是適當選項,也不違法,政府應考慮公眾的最大利益和安全,當機立斷作決定,不用太顧慮因而引發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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