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案少女棄保圖飛英國

2020-07-1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反修例風波中,一名涉嫌襲警被拘控的十七歲少女,原定本周二再度提堂,惟前晚涉違反不准離港保釋條件,試圖出境乘搭飛機前赴英國,被入境處職員揭發,疑有人棄保潛逃,通知警方將她拘捕,為繼刺警疑犯黃鈞華在機上落網後,第二宗涉案示威者離境前一刻被捕案件。

據了解,涉案十七歲少女姓孫,與家人同住大圍名城,在遵理學校就讀中五。去年九月二十五日晚上約九時,逾百人在港鐵沙田站聚集,警方到場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多人,當中孫女被控咬傷一名女警的右手臂,案件本年三月二十三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孫女並不認罪,雖然獲准保釋,但其中一項擔保條件是不准離港,有關資料早已送往入境處備存,案件原定押後至本月二十一日再訊,但疑有人無視擔保條件,購買飛往英國的機票,前晚啟程。

前晚八時許,孫女抵達香港國際機場,但離境時被入境處職員發現,並通知警方,警員趕至將她拘捕帶返署扣查,孫女即時向律師及區議員求助,眾人先後抵達警署提供協助,孫女就涉違反保釋條件的案件,昨晨被解往屯門法院提訊,其代表律師辯稱,孫女已購買回程機票,屆時會返港應訊,裁判官接納並批准她再次保釋,但擔保金需要「加碼」。

本港早前亦發生涉案疑犯企圖離港前被捕案件,二十四歲疑犯黃鈞華,「七.一」當日涉嫌用刀刺傷一名防暴警後,當晚乘搭飛機前往英國,起飛前一刻被警方登機拘捕,經調查後被控一項蓄意傷人罪,案件本月初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何俊堯駁回被告的擔保申請,下令他還押監房看管,案件押後至下月二十四日。

不過,近期亦有多名社運人士成功逃港,當中包括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及副主席鄭家朗,兩人在上月三十日《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在社交平台承認已離港同往英國;此外,已解散組織香港獨立聯盟前召集人陳家駒及救生員李迪泓,被控去年六月十日凌晨,分別在灣仔參與非法集結,但兩人先後於上月四日及本月七日離港,前日亦缺席聆訊,法庭頒下拘捕令,並充公兩人的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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