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示威案件 三裁判官遭投訴

2020-07-14 00:00

屯門法院裁判官水佳麗。
  
屯門法院裁判官水佳麗。   

(星島日報報道)近日接二連三有法院判決備受爭議,有人號召網民去信司法機構投訴部分曾審理示威案件的裁判官。司法機構昨發表聲明指,最近收到大量針對同一名法官或司法人員、性質相同或類似的投訴,包括批評裁判官在判辭中涉及政治評論,處事偏頗或存有預設立場等。司法機構重申,不能亦不會處理針對司法決定的投訴,這類型的投訴只能透過訴訟方上訴或覆核申請等途徑處理。三名最近收到大量投訴的裁判官分別是,屯門法院裁判官水佳麗、粉嶺法院裁判官吳重儀以及粉嶺法院主任裁判官蘇文隆,由於他們分別處理的三宗案件尚未完成司法程序,司法機構將會稍後回應。去年有十宗針對法官行為的投訴,當中沒有任何一項獲證明屬實。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示,為更有效地傳達信息及處理該等投訴,投訴法官行為秘書處自昨日起可在適當的情況下,按照相關法院領導的指示,把同類或相關的投訴要點及有關的回應上載至司法機構網頁,以代替就每宗投訴作個別回覆。

司法機構重申,任何人不服法庭的決定,唯一恰當做法是通過上訴或覆核等法律途徑。鑒於司法獨立的原則,由於司法判決是法官經過獨立斷案而作出的,司法機構不會接納針對判決的投訴。現行投訴機制只針對法官行為,而非法官所作的判決。另外,為免影響司法獨立,若投訴涉及尚在進行的法庭程序(包括上訴),司法機構會待所有相關法庭程序完結後,才會處理有關投訴。

去年司法機構按機制處理三百六十八宗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投訴,當中三百五十宗與司法或法定決定有關,十宗與法官行為有關,以及五宗覆核個案;針對法官行為的投訴中,沒有任何投訴證明屬實。

最近收到大量投訴的三名裁判官分別是屯門法院裁判官水佳麗、粉嶺法院裁判官吳重儀以及粉嶺法院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水官於五月二十六日判處一名十五歲承認投擲汽油彈的少年十八月感化令,水官交代判刑理由時形容少年是一名「優秀嘅細路」,被葛珮帆議員公開指責判決偏頗,律政司亦於翌月獲上訴庭批覆核刑期許可。同類投訴指水官的判辭「觀感上令人合理地理解有所偏頗,或涉及政治評論。」

至於兩名粉嶺法院裁判官吳重儀和蘇文隆,吳官上月裁定二十九歲教師楊俊文襲警罪成,懷疑他心智不適合當教師,下令他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懲。蘇官上月裁定二十四歲社工劉家棟阻差辦公罪成,判處他入獄一年。兩被告後來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

粉嶺法院主任裁判官蘇文隆。
粉嶺法院主任裁判官蘇文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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