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物流房託未成氣候 宜削限制吸引發行人
2020-07-13 00:00
現時在港上市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簡稱房託),投資組合多以零售商鋪、辦公室物業、酒店或停車場為主,本港乃至全球物流業發展蓬勃,加上電商產業在疫情之下再度升溫,其相關物業均有條件成為房託的投資對象。
據了解,本港房託市場中,尚未有物流貨倉以房託形式上市的產品。而ESR Cayman(1821)雖大部分物流產業出租予亞太區電商租戶,但亦並非是以房託的形式上市。財庫局表示,與其他海外市場一致,現行適用於本港房託的監管要求,並沒有限制物流產業以房託形式上市。
而為何至今仍未有相關產品掛牌,該局認為是市場主導的商業決定,其決定或考慮到一籃子因素,包括市場估值及投資者需求等。
財庫局又回應稱,政府及證監會銳意進一步發展香港的房託市場。一方面期望為本地投資者帶來更多元化的投資機會及相對穩定的投資回報,另一方面為本地金融市場增加多樣性和流動性,強化香港作為主要集資融資及資產管理中心的功能。
至於會否給予物流房託稅務優惠以吸引其來港上市,該局沒有回覆。
交銀國際首席房地產分析師謝騏聰坦言,由於本港物業市場單一,物流貨倉以自用為主,較少出租,而近年亦並未有機遇改進,故本港物流房託發展相對國際市場,如新加坡、日本及美國,較為落後。
另若香港未來發展物流房託,或吸引內地發行人為主,皆因內地不少物流公司有分拆的需求,而內地的房託市場發展尚未成熟,香港將會是一個合適的跳板。
謝騏聰指,由於本港房託市場限制較多,發行人在考慮以房託形式上市時,甚少考慮香港市場。政府在發展物流房託之前,應先考慮完善本港房託的投資環境,如降低投資於房產的比重,放寬借款限額等。
事實上,6月初證監會曾發諮詢文件擬放寬房託的若干投資限制,包括將借款限額從45%提高至50%,有助房託購項目於短期內融資;允許房託在符合條件下投資少數權益物業,及物業發展項目可超現有資產總額10%的上限,以利便房託經理物色物業作上市和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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