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點評】新教材強調違法代價 表述有理有據

2020-06-22 00:00

程尚達在本欄提過,教育局製作新教材頻密上架,繼鴉片戰爭與抗日戰爭的網上教材後,最新推出的是「《憲法》和《基本法》海報資源套」,較矚目的是「人權與法治」的部分,以詳盡篇幅,解釋不能以「公義」之名違法和施行暴力,建議教師使用教材時,向學生傳達「表達訴求不能作出違法行為」,官方教材是否否定「公民抗命」引起討論。

新教材的「人權與法治」部分,援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與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在年初的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演辭,以說明不能以「公義」之名違法和施行暴力,亦不能以公民抗命作為「縱火、破壞他人財物或傷人的許可證」,並引用終院一八年「雙學三子」上訴案的判詞,指出「以『公義』之名違法的刑責」。當局建議通識教育科教師講授法治時,應向學生說明「市民在參與表達其訴求的行動時,不應作出任何違法行為」。

記得一一年當局推出「明法達義——《基本法》學習教材套」,在延伸單元討論「公民抗命」,提到「通過拒絕遵守某一條法律,喚起民眾或輿論的關注和認同」。新教材表述難免被質疑,但細看「明法達義」早提到濫用公民抗命的後果,將出現「人人不尊重法律的情況」,影響法治精神,亦直接影響社會穩定。在過去一年反修例爭議可見所言非虛,更甚是扭曲成「違法達義」,不再持守和平、非暴力、願意承擔違法後果等原則,青少年把暴力及違法合理化,警方拘捕近四千名學生中,約一千六百人便是未成年的中學生。

新教材引述的「雙學三子」上訴案判詞,提到「公民抗命的概念,在香港是可承認的」,但同時指出「公民抗命亦要求示威者預期及接受懲罰」,可見教材不在否定公民抗命,而是強調其代價是法律的制裁,如涉及暴力更不能旨望法院輕判。以往學生把焦點放在公民抗命是非常手段,忽略違法對自身及社會帶來的沉重代價,教材按此時空脈胳,輔以實際個案,強調違法既不能「達義」,更帶來種種負面影響,無疑讓師生全面而正確地理解,從法治角度思考。

法治建基於尊重法律與他人權利,否則社會難以穩定,在時代需要下,教材在表述及篇幅上加以強調,既必要又逼切,值得正面看待。

本欄逢周一及五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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