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兆佳:乞求外國制裁屬「勾結」高危行為

2020-06-1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指,有關《港區國安法》草案針對外部勢力的字眼由「干預」改作「勾結」,是希望用字更清晰,而中央一向希望既阻止外部勢力介入香港,同時要禁止香港內部勢力勾結外部勢力插手本港事務。他分析,單純接觸外國政客、組織、情報機關等都未算觸犯相關罪行,長時間有拉攏、甚至乞求外國制裁中國、香港與香港官員等行為及言論,才屬高危行為。早前有民主派定下建議制裁名單,他認為已觸及灰色地帶。

對於早前有民主派議員、香港眾志和李柱銘及黎智英為首的訪美團到美國要求盡快制裁香港官員,更有人提交建議制裁名單,劉兆佳認為已觸及灰色地帶,形容有關行為非常危險。他說,中央及央視《另一個香港》影片中都有點名批評有關人士,惟不敢肯定他們會否馬上成為檢控對象,而《港區國安法》不設追溯期,若有人繼續挑戰,將有觸法的可能性。另外是否違法亦須視乎其意圖與行為有無帶來影響,例如早前有人曾表明自己成功推動美國《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或已侵犯危害國家安全。

劉兆佳分析,《港區國安法》必定嚴厲,中央在應用相關法例時一定非常小心,只會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才會作出檢控,又指中央希望以極端罪行作為先例去說明甚麼行為不被容許,達到震懾效果。他續指,中央不會於任何時間都用同等力度去執行「港區國安法」,會視乎危害國家安全的形勢去決定何時收緊、何時放寬,有彈性去處理。

劉兆佳又不排除《港區國安法》會在今次人大常委會三日會期內通過並頒布實施,即使通過不到,都會在下月召開特別會議通過法例。他解釋,中央希望以最快速度立法,因由人大決定至頒布實施法例的空窗期間,難確保會議內容密不透風,不願見到有部分具體條文外泄,引起不必要恐慌,讓反對勢力有機會製造不安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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