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點評】罷課公投再起 校園須嚴防

2020-06-12 00:00

人大常委會將制定「港區國安法」,遏止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等四項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及活動,加上反修例爭議一周年,使得分階段復課的中學,再次進入政治暴風圈,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日前致函全港中小學校長,表明學校不應容許「任何模式」的罷課,更嚴詞批評教師參與罷課或罷教是「親手將政治帶入校園」,學校應進行紀律行動,當局亦嚴肅跟進。經過持續一年的社會爭議,反對立法團體再度籌組罷課,絕對不利於校園。

綜觀楊潤雄自去年六月起向學校多次發出的公開信,今次措辭是最為強硬及詳細的一次,表明學校不應任由學生參加「毫無意義」的公投外,亦不容師生參與任何形式罷課,學校要勸阻發起、組織或慫恿同學參加叫口號、拉人鏈等政治活動,屢勸不改的要校本訓輔及懲處;教師亦不能參與罷課或罷教,以免「向學生示範以違規方式表達政治訴求」,同時屬於疏忽職守,將被校方與當局問責。

團體發起公投啟動罷課,形式幾乎複製去年甫開學的反修例風波,學生被政治動員,利用校園作為宣傳與抗爭平台。以往校方處理手法,多是柔性勸導,安排「校內罷課」的學生到指定地點自修,並安排教師與社工輔導,但這些行動持續發酵,造成去年下半年的亂象。今次公開信正是杜絕「校內罷課」,日後學校不能安排課堂以外,所謂「罷課不罷學」的活動,否則教師便是違規參與罷課或罷教,如學生不聽勸止,最佳處理是聯絡家長接走。

至於以往學生持家長信告假的「校外罷課」,由於家長是監護人,學校確是被動處理,但日後校方須申明不支持罷課立場,至少應記錄在案,況且學生請假只有事假與病假兩種,如家長無合理辯解,持續不讓六至十五歲子女定時返學,須承擔法律責任,最嚴重是轉介教育局處理,發出入學令要求他們送子女入學。無論如何,校園應保持持平理性的環境,有大學校長提倡的「政教分離」正是此意。

說到底,動輒以罷課方式爭取訴求,只會影響學生的正常學習生活,在疫情後復課只能維持半日制,課時更見難得的今天,確是百害而無一利,更甚破壞師生互信與家校關係,與學界期盼社會復和、修補的主觀意願,恐怕只會愈走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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