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蛋糕鮑魚討好上司 東院前助理行賄罪成

2020-06-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東區醫院前運作助理為了討好女上司管工,免被分配較吃力的工作,乃向上司送上生日蛋糕,乾鱷魚肉和新鮮青邊鮑魚等,但有感女上司仍然針對她,繼而主動向醫管局投訴,終自投羅網被揭發行賄行為。

該前助理早前承認三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即時入獄八星期。裁判官何俊堯在判刑強調,「賄賂是嚴重罪行,可能你覺得好小事,但呢啲行為係經過社會多年努力先能夠杜絕」,即使本案性質輕微、涉案金額少,亦只能構成減刑因素。被告聞言不斷大力點頭,又輕輕拭淚。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雖然面對三項控罪,但性質和涉及的人物相同。案件中被告行賄的金額少,只有約一千一百元,加上她只是賄賂低層次職員,藉以改善雙方關係,沒有損害公眾利益,性質較輕微。她已因犯事而失去工作,並明白入獄是無可避免,但希望法庭採納較低量刑起點。

案情透露,五十歲被告蔣紅玲案發時為醫管局轄下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的運作助理,隸屬洗衣部轄下的熨部。熨部負責處理牀單、枕套、氈子及手術用途的小布。被告的女上司為一名管工,該管工負責協助編製輪值表、編配日常工作、批核例假,以及為下屬進行工作表現評核。被告發覺該管工經常挑剔她因欠缺經驗而在工作時犯錯,又會編配較吃力不討好的工作給她,以及在工作間責駡她。為改善雙方關係,被告在同事建議下決定送贈禮物給該管工。

二○一七年六月某日儘管被告知道當天並非該管工生日,她仍把一張生日蛋糕收據交給該管工,讓她自己提取價值約三百元的蛋糕。被告發覺之後獲編配較討好的工作,但其後她感到情況轉差。被告於是再把一份禮品,即一盒價值一百九十五元的乾鱷魚肉放置到該管工的儲物櫃內,並告知對方有關事宜。

由於被告繼續獲編配吃力不討好的工作,遂於同年十一月某日再把兩隻共值約六百六十元的新鮮青邊鮑魚放置到該管工的儲物櫃內,並及通知對方有關事宜。

雖然被告已提供共值一千一百五十五元的禮物,被告發覺情況並沒有改善。被告於去年三月向醫管局作出投訴,醫管局再把有關事宜轉介廉政公署。被告在警誡下接受廉署人員會面時承認曾提供上述禮物予該管工,意圖令對方在工作上善待自己。她相信該管工接受了該些禮物。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七六○——二○二○。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