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國安法》維護「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2020-06-01 00:00

國家安全是國家賴以生存發展的前提,失去安全,國家核心利益將得不到保護,國民根本利益蕩然無存。任何國家都將國家安全放在首位。

香港回歸二十多年,未能就《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近一年來,香港的社會局勢對國家安全構成了嚴重地威脅和損害,外國反華勢力利用香港作為橋頭堡從事分裂國家的活動升級,現在,全國人大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從國家層面推動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工作,是合情、合理、合法,且具有十分的必要性和緊逼性。

去年下半年香港發生的反修例風波最終演變成暴亂,它不僅嚴重破壞了香港的社會秩序,令經濟出現罕見的負增長,更侵蝕了香港的法治基石。暴亂中,有人公開打砸商鋪,火燒銀行,衝擊政府機構。他們公然鼓吹「香港獨立」,侮辱國旗和國徽,甚至自製土制炸彈和私藏槍支……這場風波至今仍未完全平息,近日又開始蠢蠢欲動,大有常態化之勢,且其性質帶有明顯的恐怖主義色彩……。

總之,全國人大通過港區國安法的決定,填補了香港國安方面的立法缺失,必將有利於香港社會的長期穩定和發展,有利於「一國兩制」在香港的落實,有利於國家的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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