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秘書資歷豁免 短期難編納成規

2020-06-0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港交所在去年8月就《上市規則》提出多項修訂,當中涉及上市公司聘用公司秘書的資歷要求,曾惹起很大爭議。諮詢期在去年9月底結束,但至今尚未公布諮詢總結。

據了解,由於持份者強烈反對,該項改革建議難以在短期內推行。港交所表示,諮詢總結將會在適當時候公布。

上市公司聘用的公司秘書,一向要有以下其中一項本地專業資格,包括香港特許秘書公會會員、律師或大律師、會計師。此外,公司秘書亦需要熟悉香港的證券規例,以及具備相關經驗等。

不過,不少來港上市的內地企業,其公司秘書未必持有上述本地專業資格。按照港交所以往的做法,會視乎情況給予豁免。

港交所去年8月在諮詢文件提出的方案,則是將這種給予豁免的做法「編納成規」,在 《上市規則》當中明確列出豁免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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