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維護國家安全法符合港人利益
2020-05-28 00:00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發布會將會在會期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全國人大依據國家憲法行使權力,以國家層面立法堵塞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漏洞,香港特區去年受黑暴陰霾籠罩,建立香港特區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正是及時雨,國家安全法保障包括香港同胞的全國十三億人民的安全和利益,也為維護國家安全提供法律依據。
同是特區,澳門特區自〇九年已就國家安全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法》(澳門特區第2/2009號法律)落實澳門特區的國家安全立法工作,規範了叛國、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等違法行為;澳門特區更於一八年根據第22/2018號行政法規,設立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同時訂立了該委員會的職責、組成和運作;國家安全立法沒有影響澳門特區的博彩業,更成為澳門特區穩定治安的鎮城之寶。
面對豺狼野獸,國家安全更不能妥協,維護國家安全已是香港特區的當務之急,國家安全立法是把保障法律化、制度化,並以法律規範市民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安全法為香港同胞提供切身保障,百利而無一害,令香港特區更宜居宜業。
立法後,香港特區需要作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提升市民的國家安全意識,並向公務員、執法人員、法官灌輸國家安全法內容,讓他們正確了解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國家安全立法雖然是來晚了,總比從缺好,國家安全立法更令香港特區「一國兩制」行穩致遠,讓香港同胞安居樂業,生活回復安寧。香港特區面對內憂外患,國家安全立法天是刻不容緩。維護國家安全法符合港人利益,令香港重拾昔日的繁華穩定,將是香港特區保持競爭力的重要資產。
朱家健(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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