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影響民生 黃玉山:國家忍無可忍
2020-05-22 00:00
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向本報表示,在保障國家安全的前提下,無論以任何形式的立法,都必須確保市民在《基本法》下享有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及人權得到充分的維護及保障,亦必須與國際人權公約的標準相符。
民建聯及工聯會皆表示,立法可堵塞現存國家安全漏洞,認為是必要及符合國家和香港社會根本利益。民建聯指,全國人大就國家安全在香港的實施進行立法,是因應香港履行憲制責任的實際情況,以及國際政治及香港社會目前的嚴峻形勢,而採取的負責做法,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並不矛盾,也不減損香港特區在該條下的憲制責任。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表示,中央為香港度身訂造國安法,有如「將聖旨強加在香港人頭上」,批評中央漠視二十三條立法及修訂《逃犯條例》的教訓,在沒有進行任何公眾諮詢的情況下,為香港訂下「港版國安法」屬非常不智的做法,並沒有尊重港人,視「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和《基本法》為無物,「一國一制正正式式在香港落實」。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引述消息指,中央將定義何人或機構涉及顏色革命或滲透,然後由特區政府作出懲處或取諦。他形容做法令特區政府淪為中央的執法機構,亦意味着中共「人治」的做法直接透過「港版國安法」來港。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形容北京做法猶如打開「蟲洞」,中央日後可輕以易舉,以國防名義將其他法律,透過附件三引入香港。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認為,北京政府的做法明顯是衝着民主派成功促成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香港眾志等組織國際遊說工作而作出的報復,但香港眾志等組織並無後悔推動相關工作。他強調,不會放棄未來的工作,即使被取締的機會增加,亦會有莫須有的罪名,仍然會與香港人抵抗打壓,將香港人聲音帶去國際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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