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生認縱火 官:若非未成年即判囚
2020-05-20 00:00
另一同齡生藏伸縮棍判感化
縱火案少年的代表律師求情時稱,少年約七歲時確診亞氏保加症,至今仍須定期覆診。他的家人無意將事件歸咎於社會問題,但指被告的病,令他判斷能力有偏差,因而鹵莽犯事。辯方又呈上其家人、學校老師及社工等人撰寫的求情信,力證少年品性純良,犯案屬單一事件,若得到他人適切協助,相信重犯機會十分低。
何官表示,事件中幸而無人受傷,若汽油彈不慎掉進單位內,被告可能須面對更重控罪。何官更明言本案控罪嚴重,若非被告未成年加上背景問題,很大機會須即時判監。
另承認管有伸縮棍的十五歲少年,昨因管有伸縮棍罪,而在東區法院少年庭接受判刑。何官認為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考慮到案情性質、被告的態度良好、其家人願意給予支持,認為適合判處感化令。感化期間,少年須守晚八朝六的宵禁令、接受精精或心理輔導,以及參與有助他更新的小組活動。案件編號:七〇〇〇〇六——二〇一九、七〇〇〇〇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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