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包妻子庭上哭訴 午夜凶鈴爆粗追數
2020-05-08 00:00(星島日報報道)藝人「麥包」麥長青的妻子林孜,六年前誤墮iPhone炒賣騙案,麥包入稟高院申請禁止追債者作出滋擾及索償案,昨在高院續審,同墮騙案但向麥包追債的被告黃美芳,對於被指控曾向麥包妻子揚言,「唔畀番啲錢我,我就會講畀其他人聽,包括曾志偉,一陣影響到你老公工作同聲譽就唔好啦」,黃則回應指:「我唔記得,我無講過」。麥包則稱,事件令他擔任代言的收入下降,僅是事發前的三分一,「o依家仲有人話我係老千,我怕法庭唔還我清白,我一日都係一個嫌疑犯」。
原告為麥長青,被告為黃美芳及其持有的天時達(香港)有限公司。黃美芳則向麥包反申索兌現了由她提供給騙徒的一百一十八萬零九百元支票。
麥包妻子林孜昨稱,有「壞人」於一四年多次致電她,提及追討一百一十八萬零九百元,更以其丈夫是公眾人物來威脅她,當時多個晚上十一時至凌晨一時,有不同的六字頭電話號碼打來「爆粗追數」,「我個心好唔開心好驚,報警唔得先搵律師幫手」,林哭訴說:「我一四年做咗個大手術,割咗拳頭咁大嘅瘤,情緒低落到不得了,作為一個媽媽、老婆,想像唔到無咗我,老公同仔女點生活」。
至於被告黃美芳作供表示,她自〇三年至〇七年在深圳從事手提電話買賣生意,〇八年回港成立天時達(香港)有限公司,繼續從事手提電話買賣生意,主力售賣國產手機。黃指由於一四年時生意下跌,故「試下炒iPhone」,便與騙徒吳志豪買賣iPhone,黃開出一百一十八萬零九百元的支票給對方,並應吳的要求留空抬頭以方便吳周轉。她直認自己當時有疏忽,「我無諗過佢會攞張支票搞其他嘢,佢講明用我啲錢去買貨㗎嘛,如果佢用我啲錢去還錢畀人我會有異議」。
黃美芳指,她當初誤以為麥包夫婦與騙徒吳志豪屬一夥,但現在知道大家都是騙案受害者,黃坦承自己與麥包之間沒有任何合約,麥包亦沒有責任把貨物交給她,但黃曾向麥包發出律師信,聲稱麥包未按約定如期送交訂貨,黃指:「當時亂晒龍,又唔知發生咩事,我都唔知邊個係受害者邊個係賊」。
案件編號:高院民事訴訟二五四——二〇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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