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攻佔行政院 二審七人被改判有罪

2020-04-2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台灣六年前發生的「太陽花學運」,七名涉攻佔行政院的學運領袖本來在三年前一審獲判無罪,但昨日被台灣的高等法院二審宣判煽惑他人犯罪成立,判處入獄二至四個月,全案仍可上訴。時任行政院長國民黨的江宜樺表示,正義經常遲來,但不會不來。

二〇一四年三月,台灣發生持續二十多天的反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事件,參與者大多是青年學生,被稱為「太陽花學運」。其間,抗議者一度攻入行政院破壞。檢方事後起訴一百三十二人,但民進黨執政後撤回大部分訴訟,不過有二十一人為公訴案件,無法撤銷。三年前,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定其中魏揚等十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

昨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魏揚等七人被改判有罪。法院指魏揚等人以文字、言詞煽動他人佔領行政院,主觀上有煽惑他人犯罪的犯意,客觀上也有煽惑他人犯罪的行為。改判二至四月徒刑,可以以罰金代替,全案還可上訴。當年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昨日在互聯網發文表示,太陽花運動參與者以暴力方式攻擊警察、霸佔立法院、攻佔行政院。他強調,自古以來,正義經常遲來,但不會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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