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涉違規 酒吧負責人到警署錄四小時口供

2020-04-2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在「限聚令」生效後、於本月二日與黨友林瑞華等四十人,在深水埗Hands酒吧「開會」,涉違反限聚令,警方昨午第二度向法庭取得搜查令,並將搜查令交予涉事酒吧,要求酒吧負責人交出事發當晚所有的交易記錄以及相關單據。此外,警方亦向酒吧負責人錄取口供以便進一步調查,據悉,負責人昨逗留警署約四小時後,由律師陪同下離開。

據悉,警方繼上周五晚持搜查令到深水埗大南街的 Hands酒吧蒐證,檢走一部電腦及一部熒幕,但警方檢閱後,發現酒吧現場根本沒有裝置攝錄硬盤,故當晚根本沒有任何拍攝影片或片段,無法得知事發當晚的現場真實情況。

由於有消息指,該酒吧當晚落閘張貼「Private」告示期間,除了陳淑莊等人外,還有一至兩枱客,故警方昨午再度向西九龍法院的裁判官成功取得搜查令,並於下午約四時左右抵達酒吧,並把法庭搜令交給酒吧負責人,根據搜令酒吧須盡快將當晚的交易記錄及單據交給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而酒吧負責人陳偉才其後亦到旺角警署向警方錄取口供。

消息指,警方若證實當晚陳淑莊等人在酒吧聚會的時間,亦有其他客人光顧,即代表當時酒吧仍公開營業,而非陳淑莊所指屬「私人地方,非公眾場所」,所以酒吧門外貼上的「Private」告示形同虛設。根據酒吧的公司查冊資料顯示,該酒吧由有限公司「Hands Bar HK」持有,該公司由四名股東持有,分別是陳偉才,陳沛妤,呂泓康及何煒麟。而其中兩名股東陳沛妤與呂泓康更於一六年曾接受媒體訪問如何「自釀手工啤酒」。

事件發生於本月二日深夜,陳淑莊被揭發與四十人在酒吧聚會,陳事後解釋她當晚以立法會議員身分處理市民的申訴及開會,並堅稱沒有飲酒,同場黨友林瑞華亦表示,酒吧當時已拉下半閘,並貼上「Private」告示停止營業,並非「禁聚規例」指定的公眾地方,但日前有市民稱當晚和朋友可隨意入內光顧,肯定有營業,質疑對方說法。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於本月七日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會議後拒絕評論事件,但她強調「在公眾地方參與四人以上聚集即觸犯有關法例,組織聚集,或明知而容許他人在其場所聚集也屬違法。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亦認為立法會議員應在指定地點如會議廳開會,其他地方則不獲豁免,江樂士又嚴斥陳淑莊非但沒有向公眾樹立榜樣,更疑以立法會議員凌駕法律,行為不負責任。

約一星期後更有近半百律師及大狀紛紛以電郵形式,向律師公會投訴陳淑莊的行為,認為她違反大律師專業操守和「行為守則」,要求公會能公平公正成立紀律審裁組展開紀律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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