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阻港公司清盤 下半年破產料飆升

2020-04-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本港不少公司在「疫」境下無法生存,但連清盤都遇上難關。擔任臨時清盤人多年的富事高諮詢(FTI)資深常務董事霍羲禹表示,近月法院聆訊受阻,加上不少債權人正待市況回穩才提清盤,料下半年破產個案將會飆升,直逼金融海嘯水平。

霍羲禹表示,今年該公司有關債務重組的諮詢顯著增加,不少在港上市的企業陸續浮現債務違約危機,但疫情下債權人亦不願貿然向欠債人提出清盤。他稱,金融業債權人反映,近期難以將資產以好價變賣,令回收比率降低,「而家清佢盤都冇乜好結果」,故目前取態變得審慎,待前景明朗後再出手。

另一方面,近月破產程序亦受阻,首季破產呈請為1526宗,強制清盤呈請則有77宗,分別按年少19%及16%,當中二月完全沒有任何個案。霍羲禹解釋,由於法院大量聆訊需要押後,令一般3至6個月的排期,或會延至6至12個月,因此相信積壓的案件於下半年會驟升,並相信今明兩年破產個案將直逼金融海嘯時期的水平。2008年2009年破產個案分別達到1.08萬及1.6萬宗。

對於經濟所受的衝擊,霍羲禹認為,今次是全球企業受累,並牽連多個產業,營業前景變得不明朗,各國又沒有清晰救市方法,故料破產潮會比2003年「沙士」和金融海嘯更嚴重。

政府上月重提引入破產保護令,類似美國《破產法》第11章,即容許欠債公司在一定時期免被追債,期間可繼續營運及重組業務。霍羲禹指出,在缺乏破產保護下,現時債務雙方會試圖以債務重組方式挽救,但有時亦無法如願,「如果有債權人做做吓唔同意,走去申請清盤就白費工夫。」

他續稱,倘若破產保護令可在港實施,屆時債務人將可更主動提出申請,節省整個處理成本,亦相信可降低本港破產或清盤個案。此法例在外國已很普遍,認為香港應盡早設立。

事實上,破產保護令自1996年起討論至今未決,當中勞工權益爭議成障礙。霍羲禹表示,破產保護原意是好,但實行始終有難度,「要員工同公司共度難關,都要照顧工人,但係公司申請得破產保護現實上好難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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