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吧私家派對64客遭票控

2020-04-1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疫情嚴峻,當局下令酒吧上周五須關閉十四天,夜場正式全面拉閘,但繼本周二警方在尖沙嘴破獲一家仍開業樓上「毒吧」,拘捕逾九十人並檢獲毒品後,翌日(本周三)再在區內搗破另一家藉詞開「私人派對」,涉暗中營業「樓上吧」,揭發場內有六十五人聚集玩樂,當中一名負責人已被落案控以有關罪名,餘下六十四名男女顧客被票控,每人罰款二千元。警方強調將繼續打擊違規酒吧。

警方再揭酒吧違規暗中營業,逾六十名顧客被票控。現場為海防道三十八號一幢商廈,據大廈四樓一家泰國菜館東主表示,他原先在同廈十三樓開設分店,但自從「反修例」風波」令生意受損後,透過地產公司代理將分店頂手租予他人,對方將其分店改營酒吧,晚十一至清晨七時營業,當時還沒有疫情發生。

至上周五(本月三日),本港疫情仍不受控,港府勒令酒吧傍晚六時起須關閉十四天,但有人疑因生意受影響,近日在酒吧門外貼上一張「私人派對」告示,企圖掩飾暗中違規營業。

警方表示,本周三凌晨三時,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根據線報,展開酒牌巡查行動突擊搜查該目標酒吧,發現有關酒吧不但沒有停業,反而有大批顧客擠在狹窄空間內,有近距離身體接觸,警方於是拘捕二十三歲姓羅負責人,並向場內六十四名男女顧客(十四至六十歲)作出調查,並檢走酒吧相關證物。

涉案羅姓負責人,昨已被控以一項「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罪,下周四(本月十六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警方並向三十四男及三十女顧客,每人發出一張定額罰款二千元傳票,今次為「封吧令」下第二宗酒吧違規事件。

警方續稱,(第599F章)規例訂明,會址(即會所)內純粹或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會址範圍必須關閉。違反上述規定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處所管理人於上址狹小的空間內向多人售賣酒類飲品,大大增加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行為極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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