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引渡聆訊 審理涉否雙重犯罪

2020-01-2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中國電訊設備製造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美國案進入庭辯程序,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周一將就案件是否符合在美國和加拿大同屬犯罪這一「雙重犯罪」引渡標準進行審理。中國外交部昨天再次批評美加濫用雙邊引渡條約,促加方釋放孟晚舟。

加拿大當局在美國要求下,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在溫哥華機場逮捕孟晚舟。美方指她在華為於伊朗的商業活動一事欺騙滙豐銀行。孟晚舟其後獲准保釋,但不得離開溫哥華市區。美國去年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聆訊安排在今年一至十一月之間分四次進行。

加拿大司法部向法庭提交的文件稱,孟晚舟被控罪名符合加拿大引渡條款中「雙重犯罪」原則,其被控誤導滙豐銀行的行為,在加拿大也是犯罪,應當以涉嫌欺詐將她引渡到美國。不過孟晚舟的律師團隊指出,孟晚舟被控行為在加拿大不屬違法,加拿大開始受理引渡案時,加拿大並沒有對伊朗實施制裁。

孟晚舟案導致加拿大與中國關係迅速惡化。孟晚舟被捕不久,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及加籍商人邁克爾,先後被指危害國家安全在中國被扣查。此外,中國法院對兩宗涉及加拿大人的毒品案的判決,引起關注。

去年一月,加拿大人謝倫伯格走私毒品案在大連法院重審,被改判死刑。去年四月,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加拿大人范威等人販賣製毒案,范威被判死刑。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昨天通報,十九日依法對范威等十一人販賣、製毒上訴案進行二審。通報稱,庭審期間,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外籍被告的翻譯人員均到庭參與訴訟,有關國家駐廣州總領事館官員參與旁聽。法庭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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