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聞】課程發展處通識組 全員任督學入校視學

2019-10-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高中通識教育科備受關注,教育局再度出招,日前罕有地刊憲任命課程發展處通識教育組,全組十一名課程發展主任為督學,授權他們到校重點視學,通過觀課、調閱教案、學生習作等,審視學校施教情況。當局指該科率先試行新機制,結合課程探訪與重點視學。通識教育教師聯會認為加強視學屬意料之內,期望當局提高透明度,讓教師了解視學準則。

政府日前刊憲,公布特首林鄭月娥行使《教育條例》第七十九條所賦權力,委任課程發展處通識教育組全組十一名人員為督學,包括一名總課程發展主任、兩名高級課程發展主任及八名課程發展主任。教育局證實,為讓學校在科目課程、教學推行有更全面回饋,率先於通識教育科試行結合課程探訪與重點視學新機制,不排除在其他科目推行。

據了解,新安排旨在加強該科重點視學,回應坊間對教師立場偏頗、灌輸政治立場等質疑,與課本「自願送審」是一脈相連(詳見另稿)。重點視學以往是抽選或選定個別學校進行,由當局派出督學到校實地評估,一般為期三至四日,調閱學校過去兩至三年課程資料,包括教師備課記錄、教案、功課與習作、測考試題等,督學同時進行觀課,與校長及師生訪談,了解課程施行狀況。學校的法團校董會須跟進視學報告提出建議,完善該科持續發展。

據悉各科重點視學由質素保證組負責,但督學的背景未必與通識教育相關,觀察較為表面,比如課堂表現專注、學生有否學習動機等。即使找到教學不足,亦多屬普遍性問題,比如教師未適時糾正學生概念謬誤等,鮮從課程發展角度提出改善建議,令教師有勞師動眾、專業回饋卻不多的負面感覺。至於課程探訪,雖由課程發展處各科課程發展主任負責,但學校非強制參與,導致結果往往「有讚無彈」,故新安排有助改善現有制度問題,而課程發展處通識教育組擔任督學,既可教學專業把關,提出更切合教學需要的改善建議,較以往做法或校外評核,更能讓前線教師接受與信服。

通識教育教師聯會主席劉錦輝相信,隨着外界關注通識教育科,當局加強重點視學屬於意料之內,新安排料提出有建設性的教學建議,「外界即使手持課程及評估指引,未必知道哪裏是重點,但他們專責管理課程,熟知課程內容與各單元重點,更聚焦於教學策略上。」他相信前線教師專業看待,但期望當局在重點視學提高透明度,讓教師更了解視學要求與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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