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促港府交涉 要求引渡黃台仰

2019-05-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因為領導及參與二〇一六年旺角暴亂被警方控告暴動罪的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及成員李東昇,棄保潛逃兩年多後,《紐約時報》及英國《金融時報》指兩人去年五月獲德國批出難民庇護申請。黃台仰在訪問中更自稱「政治犯」,又表示擔心《逃犯條例》通過後,會被遣送中國內地而要永久流亡。曾擔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表示,德國政府此舉對香港法庭聲譽帶來嚴重打擊,她認為特區政府應對事件進行嚴正交涉,並要求德方移交兩人返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警方會緝捕在逃疑犯歸案。

黃台仰及在獄中服刑的梁天琦,皆被視為三年前旺角暴亂案的「首腦」。黃台仰在二〇一六年二月旺角騷亂後,同月二十一日中午在天水圍朋友的寓所被捕,法院當時准他以現金十萬元及人事擔保十萬元保釋;惟前年約九月期間,黃台仰稱須出席於十一月四日到十九日在德國舉辦的學術活動,惟他與李東昇在該次離港後即潛逃在外。黃台仰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煽惑暴動共三項控罪,李東昇則被控暴動罪及襲警罪。

《紐約時報》報道,兩人去年五月已獲德國難民庇護,並引述黃台仰透過短訊回覆,表示擔心最終會被認出,認為不能再隱藏下去。《紐約時報》形容兩人有可能成為中國這半自治城市中,第一批獲得這種庇護的人;又指港人的個人自由因北京收緊態度而受到侵蝕,威脅着香港作為亞洲法治綠洲的聲譽。

《金融時報》亦刊登黃台仰訪問及二人最新照片,黃台仰在訪問時指德國政府沒有向他們解釋批出申請的理由,但他曾向相關官員表明,相信自己在香港面臨的起訴涉及政治動機。黃台仰指選擇到德國,是相信德國在人權問題上,能對中國採取較強硬態度。

黃台仰表示,二人於一年前已取得難民庇護,但決定留待現在才公布消息,是要引起外界關注六四事件三十周年及香港修訂《逃犯條例》,指若相關修訂獲通過,他將永遠無法回港,因有可能被引渡至中國。黃台仰正在University of Gttingen讀德文,稍後將讀政治與哲學的學位,他與李東昇將在一個德國國會的六四屠殺研討會中發言。黃台仰又指,無人想離開自己成長的地方,形容這是很大代價,又透露曾在德國街頭落淚,因太掛念香港及家人。

德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回覆傳媒查詢時證實,兩人正身處德國,重申每個庇護或難民身分申請會獨立地作出決定,不受政治考慮影響。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不會就報道作評論;對於會否申請引渡黃台仰和李東昇,她指警方會就追捕要通緝的疑犯,做應該做的事。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亦稱不評論個別個案。他指,棄保潛逃不屬於逃犯移交的四十六項罪行之一,但當中包括涉及暴力的罪行,執法部門會按一般做法,徵詢法律意見,採取適當行動。警方表示不會評論案件,一般會按案件情況循不同途徑,追查在逃疑犯下落,緝捕歸案。

曾擔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批評港府的回應「軟弱」。葉劉指出,黃台仰兩人為暴動案罪犯,德國的做法對香港法庭聲譽帶來嚴重打擊,並對司法機構不公平。她認為,特區政府應傳召德國駐港領事作嚴正交涉,並循移交逃犯機制要求德國政府移交兩人, 以捍衛香港司法制度的聲譽。

根據德國憲法規定可為難民提供庇護,申請人須表明他們因種族、宗教、政治或屬於某社團而受到逼害。獲難民資格的申請人可在德國生活、工作和入學三年。德國憲法指受政治逼害的人申請庇護,是基本權利,申請程序由聯邦移民和難民局(BAMF)處理。

申請人獲得三年居留權後,若掌握一定德語能力及能夠自給自足,可以獲得無限期居留權。《紐約時報》報道,黃台仰和李東昇在德國申請庇護後,曾在一個舊英軍軍營居住,其後移往德國中部,與來自中東和非洲的難民為鄰,兩人在當地學習德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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